答:1980 年片的美軍標準 MIL-HDBK-263 ,將表面電阻率大于 1 × 109Ω / m2但小于和等于 1 × 1014Ω / m2范圍的靜電防護材料定義為抗靜電材料。許多常用材料事實上都在此范圍之內,例如密胺薄層材料、高電阻的體導電塑料、干凈棉花、硬質纖維板、紙制品等。 1991 年發布的修訂 A 版,改變了這種劃類方法,不再使用抗靜電材料的概念。在國際電工委員會( IEC )有關防靜電材料標準的討論中,專家們比較傾向的意見認為“抗靜電材料”這個概念比較籠統,主張不宜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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